发改委等部门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试点
全国生物柴油行业协作组
来源:
作者:
2010-6-9 11:08:28
2010年5月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1020号),决定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通知》指出:我国饮食服务、单位食堂以及家庭等每天都产生大量餐厨废弃物。餐厨废弃物具有明显的资源特性和污染物特性,通过建立完善的回收运输、集中处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对其进行资源化利用,生产沼气、工业油脂、生物柴油、肥料等产品,可从源头上治理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的非法行为,避免将餐厨废弃物直接作为饲料进入食物链,也可有效解决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或通过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进行填埋或焚烧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化害为利,不仅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餐厨废弃物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性措施。 《通知》提出,要选择部分具备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条件的设区的城市或直辖市市辖区进行试点。试点工作的目标是建立适合我国城市特点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法规、政策、标准和监管体系;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工艺路线;形成合理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产业链,提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登记、定点回收、集中处理、资源化产品评估以及监督管理体系。(二)建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项目,不断优化技术路线,提高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三)建立促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激励机制。(四)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减少产生量;开展餐饮业分类存放、清洁生产、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促进源头减量化。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在征求环保部门、农业部门意见基础上,联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推荐1—2个城市(区)。计划单列市直接报送有关材料。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等部门共同确定试点城市(区)名单;指导试点城市(区)编制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后实施,并加强对试点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跟踪、指导,对示范项目建设给予相应的支持。《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部门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于2010年6月10日前将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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